牙也撑了下来,
等从东南省城下车后,李盛花了几个大洋,直接包了一辆马车。
走了整整一夜,这才来到了任家镇,
说是镇,这里却比一般的县城还要繁华。
或许是因为这里沿海,并且有一个大码头,
在任家镇,
商铺林立,人来人往,热闹非凡。
有穿着西装的假洋鬼子,
也有还留着辫子的苦力,
甚至在街上,还能看到咖啡馆,这可是个新鲜玩意。
偶尔还能看到几辆洋车,
这任家镇,少说也有十万人。
李盛从马车拿下四个大箱子,里面装满了生活用品。
没办法,系统空间全部被他装满了战利品。
不管认识的不认识的,只要是他自认为值钱的,全部一股脑塞了进去。
就这,他还忍痛扔掉不少。
一手拎着两个箱子,李盛随手招呼了两个黄包车。
菁菁好奇的左看右看:“盛哥,我们以后就要住在这里吗?”
她自小在山沟里长大,第一次见到如此繁华的小镇。
李盛点点头:“这里也算人杰地灵,时间不早了,我们先找个地方住下。”
任家镇还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,
不但有客栈,还有酒店。
虽然装修比不上后世,但也算富丽堂皇。
而且还通了电灯。
当然价格也是不菲,一间客房,一晚就要2块大洋。
这可是天价了,
土财主李盛毫不在乎,直接开了三间房,连包三天。
看的楚红凌都忍不住相劝,这样花钱太大手大脚了。
李盛不以为意,安抚好两女后,他独自溜了出去。
九叔就在义庄,跑不掉,
自己需要在这里生活十年,
总不能一直住酒店,
所以当务之急,是先买一套住宅。
转悠了半天,
李盛相中了一套四合院,不算太大,连院子也就五六百平米,
东西厢房都有,位置也不错,
宅子主人是南洋华侨,院子里不仅通电,还有木制的抽水马桶。
价格虽不便宜,但也公道。
李盛二话不说,当场拍板,
甚至多出了一百大洋高价,就为了留下家具,三天后入住。
宅子主人也豪爽,直接签署转让地契。
国内的环境越来越恶劣,
可南洋最近也不太平,
他打算举家搬到鹰国。
就这样,李盛拥有了人生第一套住房。
不过他没闲着,又是马不停蹄的在街上瞎溜,
他要打听下自己的表哥常威。
去了很多地方,
听到常威的名字,很多人都摇摇头表示没听过。
直到晚上回去,他也没打听到常威的消息。
连续三天,杳无消息。
躺在酒店里的床上,
李盛掏出那份信,不禁陷入沉思,
这表哥常威在信上,
吹自己混的多好多好,
在任家镇也算一方人物,
只要提到他的名字,那真是赫赫有名,令人闻风丧胆。
结果一扫听,就这?
问了一百个人都说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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